实施低碳发展战略,表明我国不仅要解决国内环境保护问题,而且要解决保护全球大气环境问题,实现全球环境友好型或全球气候友好型发展。
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35.8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6.2%,同比增长15.6%,高于同期GDP增速7.9个百分点。从劳动、土地,到生产性资本,再到数据,人类生产活动中使用的生产要素的接触性和竞争性越来越弱,而生产要素所产生的规模经济、网络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却越来越强。
资产管理领域,大数据获客、智能投顾等也在财富管理场景中逐渐兴起。政策和预期调整的优势在于,全球经济非同步性实现了V型反转。数字金融的发展在中国已经有先行优势,当然其中也存在诸如垄断、风险等问题,需要在发展中进一步解决优化,但在科技创新加速、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数字化依旧是金融发展的大方向。从公共品角度看,政府基于在合法范围内科学合理应用社会大数据,在宏观调整、货币财政政策决策方面,能够更精准、高效履行提供公共品的职能。一是从宏观经济学角度探索货币理论和宏观政策。
数字经济发展依托中国庞大的人口和市场空间优势,也催生了数字金融的蓬勃发展,并在不同的应用场景衍生出各类依托数字化的金融创新:主权货币领域,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DCEP),是法定加密数字货币,具有无限的法偿性,是人民币的数字形式,其本质是货币。要素革命:数字化进程是后疫情时期的重大要素转换 后疫情时期是一个怎样的时代?有充分证据显示,数字化进程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后来直到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资产股权化。
尽管这样,但由于给了农民以种植的自由,我国农业居然也获得了巨大的恢复性发展。这期间,中国的化肥产量和使用量则从1700万吨猛增到4300万吨,猛增了250%。然而这些年来,人们期望中的对农村集体经济,尤其是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改革却始终没有出现。近几年,政府土地出让金每年增长约1万亿元人民币并于2020年增加到史无前例的8.4万亿元人民币。
城市政府在城市化中利用原本已经过时并需要及时修订的法律规定通过大量征用农用土地并将其改变用途以推向市场的做法聚敛了巨量的财富。农业人口也增加了近20%
然而这些年来,人们期望中的对农村集体经济,尤其是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改革却始终没有出现。尽管这样,但由于给了农民以种植的自由,我国农业居然也获得了巨大的恢复性发展。这就是说,在推行农村大包干责任制以来长达四十年时间里,由于未进行完整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仅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国农业的经营规模几乎是维持不变的,仍然是小农经济。为此,我曾一再说,这种撇开了土地完整产权的所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不仅将阻碍我们城镇化的推行,亦将不利于粮食生产,给中国的粮食安全造成巨大的隐患。
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现在。不仅如此,前些年由于并未将土地出让金列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内收入,收入和支出都极不规范,大量被用于行政开支和腐败消费,收支漏洞多多,也造成了无数官场贪腐事件。在第二和第三产业,即工商业方面,我们很早就明智地认识到即便是全民所有制的国有企业,其要想生存或者有所发展,也必须进行现代产权制度的改革,采用股份制以明晰企业产权及其所属人。历史上,我们将所有反对集体化和人民公社化的思想和有这种思想的人均视作阶级敌人或反革命的理论依据都在这里。
之后中国粮食总产量虽然从4.6亿吨增长到6亿吨或以上,但所生产和使用的化肥(折纯)产量也从4300万吨猛增到7000万吨或以上(2015年,之后有所降低)。好在包括我在内的国内许多学者多年不懈地追问之下,今年初实施的《民法典》终于约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了【7】。
如果将土地所有权撇开,无视土地的完整产权,即便在土地承包权流转基础上又搞出一个什么土地经营权新名词,但只要不进行现代的包括土地所有权在内的土地完整产权制度改革,农业也是不可能持续发展下去的。这表明中共对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改革在思想上得到了一定的解放。
可奇怪的是,我们为什么到现在为止始终未能在第一产业,也就是农业方面,就现行土地集体所有制进行必要的完整产权制度改革并实行土地资产股权化呢?难道我们那么多政治家和经济学家们真的就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吗?显然也不是的。中共建政后,我们按照前苏联模式在中国强制性推行土地集体所有制以及违背国际合作社经济原则的所谓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还有后来各次围绕着包产(干)到户经营制度进行的实行或反对这类农村经济改革的历史举措,其理论依据和认识根源无不在此。国企这段产权制度改革历史表明,如果我们不能破除意识形态对人们思想的束缚,通过强有力的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现代产权制度,无论是第一、第二产业,还是第三产业,无论是工业、服务业,还是农业,即便你将所有权和承包权或经营权分开,搞什么承包经营制或是承包经营权流转都是不行的。这二十多年里,我们各级政府从现行的这个没有进行完整产权制度改革的土地制度中获得了多大的利益呢?据统计数据披露,2001年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仅为约1300亿元人民币,2014年即高达4.3万亿元。在经过短时间的效益恢复性增长之后,与农业大包干情况一样,国企短期行为盛行,普遍亏损局面仍然未能扭转。这部《公司法》首次确定了企业的法人和股权等现代产权概念及其法律定位,加上中国在美国的帮助和支持下于本世纪初加入了世贸组织,废除了数以十万计的代表旧有经贸制度的红头文件,引入了承认企业产权的现代企业制度,中国的企业才开始步入了一个产权明晰且实现了股份化并允许个人持有的新时代。
【8】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有远见、也是非常富有创新的改革思路。1997年中共中央在其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时虽然一如既往地重申了集体经济的优越性,但在其报告中却专门提及了所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
农村出现了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遗憾的是,我们很多人无视这些真实的农业生产数据,居然总是沉浸在我们的农村制度性改革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的想象之中。
这还没有将农业中使用量增加更快的化学农药生产和使用数量计算进去,因为仅10年时间,即2014年化学农药原药产量就比2004年增加了足足5倍(375万吨:75万吨)。【8】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 9 9 7 年9 月1 2 日) 进入 史啸虎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土地革命 。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之后,中国三农问题随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停滞、农民收入的日渐降低以及农民负担更加沉重而日趋严重。人们会问,我们为何非要长期地维持着这么一种模糊的土地集体所有权人概念呢?显然,这是一种体现了政府利益的政策。由于未能及时推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以升级中国农村改革,中国农业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之后开始步入了一个长达三十年的衰退期。城市政府在城市化中利用原本已经过时并需要及时修订的法律规定通过大量征用农用土地并将其改变用途以推向市场的做法聚敛了巨量的财富。
这些年的中国粮食的大量进口(2015年以来中国粮食进口量已连续6年超过1亿吨,其中2017年高达1.3亿吨——作者注)以及2018年夏粮大幅度减产(减产35%),都从不同角度证明了这一点。这就意味着,我们每增产10公斤粮食就得使用1点几公斤的化肥。
粮食总产量约为5300斤,当年出售商品粮食1700斤,从种植业获得的收入约为230元。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中国每公顷农作物的农药使用量不到6公斤,然而到了2014年,中国每公顷农作物的农药施用量就猛增到15公斤,增长了近3倍。
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或者说农业的现代化必须靠规模经营、资金投入以及技术进步以大幅度地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来予以保证。除了让国家拥有其应有的国有控股权之外,还应该让企业的经营者和所有员工也都有机会和条件分享到所在企业的部分股权及其收益,以体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
也就是说,中国每增长1亿吨粮食,就要至少多生产并使用约1500万吨化肥。而化肥的粮食极限增产效应也正好是这个数。比如,联产承包责任制高潮期的1984年,中国粮食产量历史性达到达了40732万吨,但10年后的1994年粮食产量也只有44525万吨,而到了2004年,中国粮食产量居然还只有46065万吨。由于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没有建立起来,仅仅是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还是解决不了企业的长期发展问题。
在我国还出现了一个令人感到奇怪的现象:一方面各级政府财政收入出现超常速度和规模增长,另一方面,我国广大农民阶层的收入却长时间增长缓慢。数据来源:https://ourworldindata.org/fertilizer-and-pesticides) 我们的农业部公布的数据也不例外。
但是,我们什么时候认真地想过:我们历史上所推行的、到现在还在坚持的这个否认了农民个人持有土地完整产权的集体所有制真的是符合农民的根本利益以及现代农业产权制度的基本要求的吗?或者说,我们真的能够在维持现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制度基础上,仅仅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所谓的土地权能,即用益物权上做文章,无须通过建立起一个完善而成熟现代农业产权制度就可以给中国带来粮食安全和现代化农业?答案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依靠不断增加投入化肥和农药导致的农业发展其实是有害和不可靠的,也是不可持续的。
比如,我们于上世纪九十年代颁行的第一部符合国际基本原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规定了如下条款: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据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和农业部1990年的一份调查表明,当时我国平均每个农户从事家庭经营的劳动力为2.1人,经营耕地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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